中共石嘴山市委承办
  • 编委会主任 王儒贵
  • 编委会副主任 王 珍
  • 编委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 马绍华 王金建 王跃英 王新礼
  • 田光礼 刘鹏云 刘 钧 刘 勇
  • 张文阁 罗万里 张兴斌 张 伟
  • 赵廷华 杜福田 崔彦祥
  • 主 编 王金建
  • 副主编 王跃英(执行) 刘 钧
  • 编辑部主任 彭学军
  • 责任编辑 王跃英 罗 江
  • 毛精明 丁吉刚
  • 编辑出版《决策与创新》编辑部
  • 努力开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 崔爱东
决策与创新 2007.3(月刊•总第56期)

      编绘《法制漫画故事丛书》。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收集整理近年来发生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以此为蓝本编创漫画,编印成干部篇、农民篇、居民篇、学生篇法制漫画丛书,采用一案一析的方式阐释法理。以通俗易懂的图片配上简单的解说词,图文并茂,融法律政策、知识趣味、文化艺术于一体,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有效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借助媒体,以舆论阵地教育群众。进—步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平台和载体,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做到传承发展,创办“石嘴山普法网”,刊载法制动态、普法工作信息和各类学法资料,举办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实现网络普法;选编生动、活泼的法制案例、法制短片继续利用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2、明确重点抓互动,将普法教育向深层次推进
      今年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营管理人员、农民等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深化对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1)对农村、农民的普法教育活动。一是开设普法大讲堂,请法律专业人士到各村给村民上法制课;二是送法电影下乡;三是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服务站,邀请行业专业人士专业特点,深入乡镇村向农民宣讲法;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板块巡回到各村展示;五是开展领导干部下村讲法活动,针对行业特点编写下村讲法新讲稿;六是印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基层农村,做到户户有一本“有事找法”的法律常识读本。真正让村民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2)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活动。印制普法贺年卡,将祝福送给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手中。从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将结合社会热点和宣传形势,由专业部门和普法办选择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写《一案一法》,定期向领导干部提供学法资料,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召开骨干企业“五五”普法工作培训会,对企业管理人员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将局机关全体职工——分到骨干企业,对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分头、定点联系,以促进企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求县、区各司法所积极主动到所在地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商户的依法经营意识,净化了我市投资环境。
      民营企业普法教育方面,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中介桥梁作用,积极发动民营企业主动参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民营企业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直接组织普法讲师座和法律专业人士到企业授课,促进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民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
    vv(4)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两支队伍作用,将开展课堂法制教育与课外法制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中开展中小学生学习宪法万人签名、中学生普法知识竞赛、中学生普法影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征文活动、中等学校法制手抄报制作和评展、“青春路上法护航”征文演讲比赛、禁毒标语创作大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接受传统教育;到劳教所、拘留所听取少年劳教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的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警示教育,以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形成。
      (5 )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一是明确对象,即在区城乡居住和依法从事各种劳动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教育对象;二是明确责任,各用工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所在地的镇、街道、村居、社区、集居点(民工公寓)要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成份、文化程度和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负责组织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培训;三是明确内容,即学习宪法、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活动:建立与开发商、开发企业的普法教育联系、登记制度,要求这些企业建立农民工普法个人档案,将接受普法教育情况、签订劳务合同情况作为开发商、开发企业招投标的标准之一;确定专门的几所学校作为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基地,组织这些培训基地对农民工开展“阳光工程”培训活动,培训法律知识、劳务合同的签订等实用知识,对农民工的普法落到实处。


      (作者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