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嘴山市委承办
  • 编委会主任 王儒贵
  • 编委会副主任 王 珍
  • 编委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 马绍华 王金建 王跃英 王新礼
  • 田光礼 刘鹏云 刘 钧 刘 勇
  • 张文阁 罗万里 张兴斌 张 伟
  • 赵廷华 杜福田 崔彦祥
  • 主 编 王金建
  • 副主编 王跃英(执行) 刘 钧
  • 编辑部主任 彭学军
  • 责任编辑 王跃英 罗 江
  • 毛精明 丁吉刚
  • 编辑出版《决策与创新》编辑部
  •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策与创新 2006、12(月刊•总第53期)


      市中级法院现有14个内设职能部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92名。其中:中共党员占88%;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74%。
      2002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始终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职能;着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法院改革,探索审判管理新模式;持之以恒地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促进法院各项事业发展,为维护石嘴山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先后荣获全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区法院先进集体、“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院机关党委连续15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4次受市委表彰,2004—2005年,院执行庭、行政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个人获区、市级各类奖励的90多人次。
      一、各项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五年来,市中级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2002年至2004年,每年审结各类案件1300件左右,2005年达到1510件,今年1—11月份审结1484件;每年执结案件100件左右。
      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先后审结了谢庆军抢劫、盗窃并持枪击伤冯大山案、  王斌余故意杀人案、吴忠仪表集团公司原高层管理人员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前介入一起发生在我市惠农区的涉案人数达27人之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案件,并于近期开庭审理。五年来,共审理刑事一审案件174件359人,审理刑事二审案件363件,对18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我市治安秩序。
      市中级法院围绕我市实施的“工业强市”战略和“三大工程”建设,依法加强了对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房地产、涉农等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445件,民事二审件1389件。其中,审结了西北煤机二厂、民族化工等企业破产案件14件,涉案标的额达45亿多元。  院领导多次深入全市工业园区、外商投资企业及涉诉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并提供法律服务。民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 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通过调解原告撤诉的案件占30%以上。行政审判通过对近年来因城市拆迁、企业改制、 社会保障等引发的行政争议公正裁判,促进了依法行政。强化执行工作,有效解决社会各界一直较为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2005年成功执行了市政府申请执行某商场返还占用的200多万元国有资产案。对拖欠民工工资、企业职工安置等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考虑,灵活执行。如在执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市中成实业有限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通过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做工作,使该公司同意放弃部分债权的追偿,从执行拍卖款中留下146.5万元用于解决中成公司231名职工的安置问题,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为“平安石嘴山”建设服务
      市中级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本院“司法为民16条措施”,将“先收费后执行”改为“先执行后收费”,杜绝了当事人交了申请执行费后案件得不到执行的现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4万余元。实行本院受理案件的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及程序、诉讼收费标准等立案资料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实行院长接待当事人制度和庭长轮流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全院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对公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选取典型案件到煤矿、敬老院就地开庭;到监狱开庭审案和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的趋势,组成少年法庭,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选派法官为学校和社区居民讲法制课,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05年初创办了《石嘴山审判》杂志(季刊),向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全市社会各界赠阅;年底开通了“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利用现代传媒向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和诉讼信息。2005年先后被命名为“平安单位”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三、制度建院、制度管人,法官队伍建设向职业化目标迈进
      市中级法院党组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大要案件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每年正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数人均达4件以上。近五年来共派出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118 人次,邀请最高法院支援西部地区法院讲师团和福建法院法官来院授课,开展了书记员速录培训和法警体能集训。组织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民事诉讼证据研讨会等。鼓励法官参加各类成人教育,使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人员比例提前达到最高法院的要求。开展岗位练兵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两级法院的各类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和评议。法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实现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促发展的目标,五年来,不断健全和完善包括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80多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案件审理失误追究办法》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着各业务庭的审判工作。  与此同时,从社会各界先后聘请了三届共30多人(次)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随时监督和反映两级法院和法官的司法活动情况。
      四、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法院改革不断深化
      五年来,为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市中级法院积极探索法院改革,以改革求活力、求发展。一是在考察上海、青岛等东部先进法院的基础上,实施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起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工作新机制,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案件。二是实行了审判长选任制度和裁判文书公示改革,增强了审判人员责任心,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案件全部实现了公开,当庭宣判率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四是举证、质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做到了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从而从根本上确保了司法公正。通过实行改革,各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结案率达95%以上,裁判正确率达99%以上。近五年与前五年相比,上诉案件的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明显下降,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5天左右,无超审限问题。
      在改革的同时,加强了办公现代化和其他物质装备建设。2003年,在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建起了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需要的新审判大楼,配备了法庭文字录入、录音录像、投影、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相应的技术设备,解决了审判法庭不足和设施不配套的问题。目前,全院电脑数量已从五年前的10几台增加到60多台,还建起了电子阅览室和局域网,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在诉讼文书制作、法院人事管理、司法统计等方面的应用,法院各项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大大提高,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