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与创新 2006、12(月刊•总第53期)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的好与否,根本标准就是要看他是否能让党和人民群众信赖和满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住了这一点,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时时处处注重维护自身形象、维护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不断用新理念、新思维、新视角审时度势,谋求新的发展。五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获得国家、自治区、市(县、区)荣誉称号70多项,240多人(次)受到表彰奖励。市检察院控申处连续9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先后荣获全区“严打”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区政法机关首届文艺汇演和全区检察机关首届文艺汇演第一名、全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以及市级文明单位、市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40多项集体荣誉称号。在全区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树立起了全新的检察形象,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和满意,为石嘴山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处理了一批侵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2421件3670人,经审批准逮捕2205件3294人,未发生一起错捕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13件503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71件3872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45件,初查302件,立案侦查115件14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坚决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五年来,共受理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5件,初查82件,立案侦查25件27人。通过办案,教育了干部,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公平正义。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与市纪检委等部门联合在市党校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与辖区内23家大中型国有企业,56家行政机关建立了案件信息移送制度;与辖区内40余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共同筹建了石嘴山市职务犯罪预防网站,进一步扩大了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覆盖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得到进一步加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执法监督,努力维护公平和正义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加强监督放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力度。以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等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65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件12人,公安机关已执行立案10件1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2人;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防止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共追捕121人、追诉11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57人,决定不起诉43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充分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推动监所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石嘴山市检察院经过两年多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院的大力支持下,于2006年10月10日成立了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监所检察工作的全新发展。
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基础。按照市委和上级院提出的要求,大力弘杨“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广泛